第(2/3)页 这次袁海宁不能再硬着头皮上了,抬头望天的想着,夫人嗳!您就行行好,说句话吧,当一个人的蛔虫,已经很辛苦了,他那能当两个人的蛔虫。 叶霄反正是打定注意,懒得开口,只是手掌微微动了一下,将刘玲的手勾在手心,重新牵了起来。 刘玲再度撇了一下嘴,无奈的接口道:“端砚是好,可我也很喜欢这块淄石砚,因此,我并不打算交换。” “如此说来,是我和舍妹,与它有缘无份了,呵呵。”李元鹕干笑了两声:“既然端砚叶夫人看不上,那我用一块澄泥砚和辉溪松墨,交换如何?” 这可是下了血本了,但凡是识相的,都懂得顺流而下,选择和李家交好。 刘玲皱眉:“李公子,任何物品在喜欢二字面前,那都是无价的,何必强人所难?” “叶夫人真会说话,可人活着,凡事都得留一线,来日才好相见,就算是喜欢,那也应该有个底线,这淄石砚再难寻,也不如澄泥砚难求吧?”李元鹕这话,带着丝丝威胁。 李家祖祖辈辈都是做师爷的,家中底蕴深厚,不论是新城县,还是潞州府,还没有人,敢不给李家一个薄面,更何况,他还用澄泥砚交换,此时,李元鹕就觉得,这对来路不明的夫妇,实在不懂为人处世,于是眼中,露出一抹狠戾。 这时李元英上前了:“叶夫人,我们见过吧!” 因为都戴着维帽,看不到五官,但这声音,刘玲自然是听过,之前也猜到就是她。 “是啊,在兰亭轩见过。” “这位就是你未过门的夫婿,巡查府的主事叶大人吗?”李元英嫉妒了,从看清叶霄五官起,心坎就生出浓浓的嫉妒。 对她来说,刘玲的字,是写的极好,她承认自愧不如。 但论长相和家势,她那里比得了她?这些天刘玲闭门不出,她也在打听刘家的事,可以说从刘玲出生,到现在,李元英心里都清清楚楚,不过就是一农门秀才的女儿,还有一个不要脸到极至的亲娘。 这样的女人,居然能高配如此年轻英俊,又卓越不凡的男人,她究竟用了什么手段? 难道,真像流言那样,爬了眼前这个男人的床? 第(2/3)页